我是狸花猫,不太懂人类。

【2024说勘清明节24h】15:00 牧羊人之歌

上一棒:@杏言(磁铁解擦版) 

下一棒:@Lajia(辣家) 

 

BGM:《马》福禄寿。


“你,你这蹩脚的浪子,能写出什么样的诗句?

  能让我停下步履,能让我屏住呼吸。” 

  

00

  

月光,像雨一样的月光,银针般的树叶被洗得发亮,冰冷的露水挂在草叶上,沾了襟袖满怀。铺满了月亮的泥土地,奥尔菲斯在迷蒙与混沌交织中向前走去,记忆是一片极致的纯白。他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,接下来又该去哪里,只知道应该一直向前走,走到森林的深处。


最后,他站在森林的尽头,如梦初醒般地想:原来,这里并不是那片森林。

  

01

  

“喂,你。”

  

奥尔菲斯正在摸索着丛林中的野树莓,这种野果周边荆棘环绕,必须要小心翼翼才能避开那些尖锐的刺。一声熟悉的呼喝打断了他的聚精会神,因为惊吓而缩回的手被荆棘划破,他跌落在地,手指上也留下一道渗出血珠的伤口。奥尔菲斯并没有第一时间顾及自己的划痕,而是抬头惊喜地望着他,孩子总是知道怎么使用自己的长处,他闪烁的眼神令坐在树枝上的男人叹息一声:“说说吧,这次为什么又迷路了?”

  

诺顿忘记了是从几百年前就降生在这片森林,作为附属般的灵魂而存在,也许他本来就是神造物的意外罢了。总之,在漫长又无趣的人生中,他主要负责两件事。

  

一,给那些想要破坏森林的人制造一点麻烦。

  

二,把像奥尔菲斯这么蠢的迷路的孩子送出去。

  

高维度的生灵只需要俯瞰大地,换一种不那么高傲的说法,由于不愿意和人类扯上关系,他一向选择在这些迷路的人晕过去之后再出手。不论是扛着背着抱着,反正不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脸,也坚决不让自己留下什么“守护神”的好名声。

  

结果事实就是,诺顿的松懈令他自己感到遗憾,原来他几百年的经验也会出错,这个名叫奥尔菲斯的孩子,竟然在颠簸中睁开了双眼。

  

一开始是怀里有些不一样的响动,诺顿一低头,猝不及防对上那茫然的棕色瞳孔,他不自觉地想遮住自己的脸,然而双手都在各司其职,惊慌失措间根本控制不住动作,几乎想把这孩子丢出去。

  

好在良知告诉他最好不要这么做,否则森林里有神灵庇佑的传说就会演变成索命的恶鬼,然后让那些孩子被父母恐吓,进入森林深处你就会被抓走吃掉。

  

要么还是待会儿再和他说好了,他实在没办法愧对自己的良心删除别人的记忆。很久没开始因为人类转动的脑筋生锈地运转,怀里轻得没什么重量,这孩子也不说话。在掠过去的风声中,只剩下一点呼吸声,在路过第三棵被划上记号的松树时,松针的清香格外明显,还有一点被撞上树干掉落到他的衣领里,一直过分安静的小男孩犹豫地问:“你是森林中的精灵吗?”

  

好极了,他从来没想过还能有这种说法。不知是松针在衣服里的不舒适感让他浑身不爽,还是因为这孩子莫名的评价。

  

诺顿眉心一跳,极为冷淡地说:“不是。”

  

这简直比他想的守护神还要恐怖,孩子纯真的话语往往让人感到无地自容。

  

好在不用他示意安静一点儿,男孩得到答复后就沉默下来,诺顿松了一口气,周边的孩子折树枝打水漂者大有人在,总是令人头疼不已,看来这是个难得的乖孩子,至少待会可以好好交谈。然而这个想法的余韵还未消失,男孩就伸出手去触碰他的眼睛。

  

突如其来的惊吓让诺顿猛地停住了脚步,尽管目光没那么容易被遮挡,但他还是差点就撞上前面那棵树。找死吗?他真是搞不懂这些小孩在想什么!于是他没好气地问:“干什么?”

  

“抱歉……”男孩的声音很低,道歉的速度也十分流利,也许是什么贵族家富有复杂礼节的孩子,他扯着诺顿的衣领,“因为你的眼睛像我母亲妆匣里的宝石一样漂亮。”

  

“……”心头一跳,诺顿没预料到这种回答,他无奈地说:“别乱动了。”

  

“好。”男孩说,“我叫奥尔菲斯·德罗斯,你……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  

“我没有名字。”诺顿说。

  

在他已经快模糊不清的记忆中,自己也许叫“诺顿·坎贝尔”。在上百年前,或许上千年前,尚存的人类父母赋予他的名字,那时他还以为自己能和身边人一样生老病死,也因为村口白胡子老头的逝世真心实意流泪,但是他想人终会有这么一天。如果不是浸入湖水后,被那莫名的赐福选中,在不知多少次转世后,他也应该有奥尔菲斯这么大了。

  

啧,思考的时候,他总有点想摸自己的下巴。然而双手都被这孩子占着,他只能无望地看两眼天空。

  

古巫曾经对他说过富有哲理的话,名字就像是这世上最短的咒语,用来和这个世界建立一些短暂的联系,然后刻在石碑上供来往的人纪念,也许被人熟知,也许一文不名。他仍然还记得这个名字,只不过是为了提醒自己至少不要忘却来处。但那并非代表,他会愿意将这句咒语递交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。

  

漫长的百年中,人类不过几分之一。

  

男孩抬起头,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:“精灵先生。”

  

这简直是一种如同被雷劈的感觉。他敢发誓,柏树或者松树被风刮断的时候他都没有这种无言以对的感觉,诺顿头疼地问:“你在说什么?”

  

“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,我就叫你精灵先生。”

  

收回之前说过的话吧!诺顿·坎贝尔,这根本不是什么听话的乖孩子。这样小的年纪就懂得威胁别人。好吧,可是那又怎么样?他们之后的交集根本微乎其微,诺顿觉得他这威胁到底算不上什么,于是狠狠地磨了磨牙:“好啊,那你就这么叫好了。”

  

当然,人类总说世事无常,如果当时他能预料到之后发生的事情,诺顿绝对会后悔自己的一时赌气。毕竟奥尔菲斯竟然不听劝告又再次走进森林深处,并且在他几次三番拎着衣领将其扔出去后不知悔改。诺顿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头痛竟然都没最近几天厉害,他从树上跳下来,轻巧地落在他眼前。奥尔菲斯今天难得看起来有点紧张:“精灵先生。”

  

又是这该死的称呼。

  

“我说了,不要这么喊我!”诺顿说,“为什么又跑进来了?这次也是迷路?”

  

“这次不是。”奥尔菲斯的声音越来越低,“我的老师说,理应知道对帮助过自己的人感恩,上次的事情,我还没有向你道谢。”

  

“我不需要道谢,”诺顿嘴硬心软,还是将他的手扯过来。孩子的皮肤总是脆弱,但愈合能力也很快,他本没有道理做这种多此一举的事。荆棘划破的地方还在冒血,他的指尖轻轻拂过伤口,奥尔菲斯只能感受到指腹滑过自己的手心,又痒又轻,随着一阵轻柔的风滑过,伤口光洁如初。“我只希望你能离我远一点。”

  

“……先生,你又帮助了我。”奥尔菲斯对他这两句话置之不理,显然,他有自己的一套法则:“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。”

  

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穷追不舍的人,他似乎低估了孩童的执拗。诺顿已经很久没有和人类打过交道,他轻轻叹了一口气。

  

“我叫诺顿·坎贝尔。”

  

太久没有说过这个名字,在喉咙中都有些滞涩。然而这短暂的让步如火星点亮了奥尔菲斯的双眼,诺顿从来没有见过他这幅神情。事实上,他总是安静又沉默地翻着自己的书,也很少和诺顿说话,成熟得几乎不像个孩子。奥尔菲斯激动地握住了诺顿的双手:“坎贝尔先生……不,我可以叫你诺顿吗?”

  

“啊?”手心的温度超过了他所能接受的范围,几乎也很久没有人喊过他了,诺顿有些怔愣地说,“随便你。”

  

“诺顿。”奥尔菲斯对着他展颜一笑,“我想送你一个礼物。”

  

说到这里,奥尔菲斯的脸颊有些不好意思的红。他一只手轻轻捉住诺顿的手腕,另一只手在马甲的口袋里摸索着。不擅长于猜测别人的心思,对一个孩子纯白又跳跃的心灵就更是忐忑,诺顿低头,看见他翻出一个用花编成的手链,柔软的花瓣被挤压过,有些蔫蔫的搭在他的手上。

  

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这脆弱的花受不得碾压,这拿不出手的礼物使得整个人如同这花环般蔫下来,但他最终下定决心般,还是将精心编织过的手链带在了他细瘦苍白的腕骨上,诺顿早就看穿奥尔菲斯的心灵比草茎还要脆弱,不等这收礼之人对其做出评价,他就一边说着“下次见”一边跑开了。

  

缀满了细碎花朵的草叶,简单地环在了他的手上。好像那条很短很短的咒语环绕成了圈,在他的心上浅浅地刻下了印记。

  

这莫名的、突如其来的礼物,像奥尔菲斯一样撞进了他的人生,竟然也染红了他的耳廓。诺顿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,突然抬起手,手心聚起一团浅绿色的光,在浅淡的光芒消失之后,那蔫下来的花朵又重新焕发生机。

  

站了很久,风卷着落叶又向下坠,诺顿猛地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。

  

情绪的波动犹如湖泊泛起涟漪,而被投进去的石子就沉落在湖底。算了,算了。没事的,诺顿想,人类百年,如同流星般划过天空那么短暂,他们总是不爱坚持。过了这几次之后,也就会失去热情了。

  

一天,两天,一月,两月。接着是一年,两年。

  

在无数重复的时光里,就好似循环一般的春夏秋冬。微不可察的不同混合进漫长的岁月,开始了另一段故事。又一束丁香花落进了他的手中,诺顿·坎贝尔终于发现,自己竟如此简单的和另一个人扯上了关系。

  

02

  

轻柔的风又一次拂过山岗。

  

悬在天空的颜色织就成落日,细碎的光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眼前,奥尔菲斯小心避开路边绽放的野花,抱着看起来有些古老陈旧的书本,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他的眼前。

  

这几年的陪伴已经超出他想象太多,一开始是因为孩子那追求新鲜的心理,之后他长高了,长大了,却还是爱跋山涉水地拨开那些眼前的荆棘来找他。

  

风吹动了野草,在苍穹下摇晃出窸窣声响,过了抽条年纪的奥尔菲斯已经有了成年人的身量,他摒弃了少时的马甲与侦探帽,换上了一身他从未见过的白西装。原来时间的流逝是这样快。诺顿看着他自然地坐到自己身边,背靠着树干翻开书本,少年沉寂的眼眸如此平静,已经快看不出孩童时的痕迹。

  

天地为何如此沉默?诺顿问:“你在看什么?”

  

“诗集。”阳光照耀在书页上,如同一盏天然的台灯。奥尔菲斯思考了一会儿,微笑着展开另一个话题:“也许有那么一种可能,我会在未来成为小说家。”

  

“为什么?”

  

“因为想去记录别人的故事,”奥尔菲斯意有所指地推了推他的单片眼镜,而诺顿毫无反应,于是他直白道:“或许……你也可以说说你的故事。”

  

“你是想以我为故事的主角?免了吧。”诺顿说,“我不希望人类知道我的存在。他们用一场山火把我的脸烧的面目全非。”

  

他故作轻松地指了指脸上的烧伤。

  

那狰狞的疤痕几乎遮盖他半张脸,奥尔菲斯顿悟,诺顿之前从来没提起过自己的过去,他虽然有心探究,但也终究不愿意去让他想起那些过往,他能够确信,那绝对不是美好的故事,只能从只言片语中拼凑一段回忆,然而那些碎裂的片段并不成串,而且,在诺顿漫长的人生中也并不算什么,他提起来时总是避重就轻。

  

这是第一次他提到脸上伤痕的来源,奥尔菲斯犹豫了一下,还是如同儿时一样伸手去触摸,在对方轻微的颤栗中感受着指腹粗糙的触觉。

  

“你已经长大了。”带着一丝叹息,诺顿说,“还想要像小时候一样撒娇?”

  

……难道他没有从中感到一丝爱怜?这个木头。

  

奥尔菲斯无言,对这个人仍然把自己当做孩子感到无可奈何,他可是为此人在府中留下了怪异名声。德罗斯府中都知道,德罗斯少爷醉心于装扮自己,连去森林中孤独漫步都要精心打扮近乎一个小时,还要挑选今天搭配的香水,这为他路过的街道倒是增添不少光彩。然而他发现,诺顿根本没有发现他与上次来有什么分别。

  

他有些冷淡地合上书本:“我只是想了解。”

  

“没什么可了解的,”诺顿莫名地感觉到对方态度的转变,只好归结于青春期那乖张的性格,多么令人可惜,奥尔菲斯小时候的羞赧与可爱已经荡然无存了。他无奈地解释道:“不知道从多少年前开始,我就出现在这片森林里,我没有过去和未来,也没办法走出这片森林。”

  

“这就是我的故事,”诺顿说,“不是很无趣吗?”

  

这样的轻描淡写,只是揭露他的困窘。虽然从未表露过,但他的性格也极富高傲,他绝对不愿意在人类面前——尤其是奥尔菲斯这种,他亲眼看着长大的人类面前,展示自己的忧虑与愁绪,而宁愿自己是那个高高在上的、无所不能的神,或许他自己也不曾意识到那不服输的韧性,但奥尔菲斯心里明白,诺顿是不会需要他的怜悯与同情的。

  

正是他这种性格,造就了他更富人情味的那一面,也让他接近于人。

  

眼前人的侧脸如同清俊的少年,在湖水中不属于人间的梦。

  

真是混乱的思绪,他能想到的就只有那些古老的传说,属于人类之上高耸云端的众神,他想到自己笔记上记录的那一句奢望。于是奥尔菲斯说:“人类也有很多的神话故事。你听过‘灯神’的传说吗?如果人们拿到那盏神灯并且擦拭它,灯神就会给这个人三次许愿的机会。”

  

“人类总是相信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。”诺顿哼笑一声,“那么你呢?如果给你许愿的机会,你会许什么?”

  

“我希望……”怔怔地对上那双眼睛,奥尔菲斯突然沉默下来。

  

心动者失败,无辜者崇高。而他一败涂地。

  

他曾经无数次和诺顿并肩坐在这棵树旁,从一开始的艳羡到后来莫名的情愫增生。到底是在何时何地,他就已经不再将这个人当作神像一样去崇拜呢?也许是一场暴雨,他撑起自己的外套,非要替诺顿遮起来时贴近的呼吸,让他意识到身旁这个人也有柔和的体温,也许是那年春日,他正无聊的翻着书本时,年轻的神灵从湖边走来,为他绽开身边的迎春花,也许是……也许就是这些无意义的无数个瞬间组成了他和他。

  

想要拉着他奔跑,想走到森林的、世界的尽头,十七八岁的人总是对未来充满期待,觉得自己无所不能,希望能如同浪漫的爱情戏剧一样展开。

  

望着那双翠绿色的眼睛,就如同泛开了波纹一样,金色的阳光落在诺顿的眼睛里,像一条游鱼沉溺在湖水当中。

  

如同一声闷雷唤醒了蛰伏的虫群,那种大地震动的颤抖,让他的眼睫像飞鸟的羽翼般闪烁不清。

  

爱情是一种错觉,而奥尔菲斯的错觉像春雷阵阵,惊动了他短暂的一生。

  

可是,他又该说些什么。

  

永生之人与他擦肩而过的凡人,到底要怎么做,才能在他漫长的一生中掠过痕迹呢?就像蝴蝶想要飞过沧海那样不自量力。奥尔菲斯最后轻声说:“这些故事都是虚无缥缈的,不用想了。”

  

他收回了目光。

  

至少那水波从来没有如此温柔。

  

03

  

午后的阳光总是如此温暖,奥尔菲斯最后感到肩头一重。诺顿的只言片语中能够察觉他对人类的防备,但他从来不对奥尔菲斯产生警惕。如细碎绒毛般的触感埋在自己的颈窝处,只要稍微偏头,他就能看到熟睡的面孔,听到他细微的呼吸。在春草遍生的那一天,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心跳。

  

也许有时候当孩子也没什么不好。

  

奥尔菲斯说:“如果……真的能够许愿的话。我希望你能够摆脱永生的桎梏,拥有属于你的自由。”

  

04

  

松针上的雪簌簌的落下来,诺顿与眼前还没准备好过冬的松鼠大眼瞪小眼,然后打了个响指,松果从树上滚落,滑到雪地之中,松鼠跳走了。

  

这是奥尔菲斯成年之后,冬天的第一场雪。

  
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诺顿并不是很在意周遭的变化,毕竟冬去春来的时节溜走的很快,睁眼又闭眼就是下一个季节。直到认识了奥尔菲斯,他才能准确的区分春夏秋冬的差别,并且习惯性的记住他的岁数,以此来间隔一年又一年。

  

最近来森林里采野果度日的人都换上了厚厚的手套,但天气并没有到多冷的地步。

  

森林正中有一潭小小的绿色湖泊,如果没有外人打扰,诺顿经常会在那里小憩或者发呆,当时间漫长并且空闲到一定程度,只要打盹他就能随便度过一天。他不清楚成长的代价,但奥尔菲斯来到这里的间隔一次比一次要长,有时几乎要半个月才能来一次。不过他们交谈的时候很少,成年人的世界是他不曾想过的忙碌,他从前那副装模作样的忧郁终究被现实的压迫给取代。

  

在冬天还会来到林中的人,多半都是沉默的,他们不讨论外界的谈资与新闻,只是在冰天雪地之中缓慢地行走着。

  

“抱歉,我来晚了。”

  

诺顿感受不到冷与热的界限,他一直都穿着那身惯常的白色衬衫,这种老套的装束不会随着时代的洪流而变化,至少不会让他感受到外界的时间如何流逝。坐在沾满了雪屑的木桩上,他的思绪还流淌在林子的上空,防止那些忘记归途的旅人手提的夜灯随风消逝。

  

这疲惫的声音来得莫名,诺顿睁开眼,看见在林子中提着一盏灯的奥尔菲斯。

  

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大衣,在铺天盖地的雪光中,那盏灯反射着橘黄色的光亮。松针抖落的雪正落在他肩上,属于文学者的脸色如此苍白,幸好还有一点冰冷的、属于冬日的红附着在他的肌肤上。

  

他的疲惫如此明显。诺顿想。然而奥尔菲斯看着他的脸庞有些无奈,他抖落身上的雪:“上一次来的时候我说过,我会在今天造访。”

  

“我忘了……”诺顿说,他的声音如此的轻,生怕惊动了一点儿树梢上的雪,“没办法,冬天来临后我总是记不清楚日子。”

  

“你以前就是这样,”奥尔菲斯故作轻松地说,“也许是到了冬天,精灵也该冬眠了。”

  

“好了好了,不要再说什么精灵了。”诺顿打断他,少时的戏言竟然能被他时刻提起,他实在不愿意回顾那些称呼带给自己的尴尬时刻,“你上次离开的很匆忙。”

  

“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处理……”奥尔菲斯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,“他们似乎并不支持我追求这些梦想,而是更希望我能顺应家中的希望娶妻生子,然后承袭爵位。那些书稿只会是成功后的锦上添花。”

  

诺顿不说话,又或者说,他并没有处理这些事的经验。

  

他知道如何指引一个误入森林的人从最近的路离开,知道哪片地方能够开采出最漂亮的宝石,但他不清楚如何面对这些人生的问题,他对于情感的迟钝甚至不比一只松鼠少。更何况,冬天时分他的大脑机能生锈的就更加明显了。

  

沉默之后,奥尔菲斯问:“是不是,其实你也是这样想的?你也认为我应该去……”他的声音短暂地滞涩了,“娶妻生子吗。”

  

他听过无数说教,当然明白那是最正确的一条路。

  

但他仍旧与这个世界对抗,无数次拒绝那些女人递交过来的书信,几乎堪称幼稚地将婚姻抵在门外,引发来父母的诸多不解。诺顿的话语凝滞在风中。因为奥尔菲斯唯独不想听到这个人说,是啊,找一个心爱的女孩,然后顺风顺水的过你的人生吧,最好半点差错都不要有。

  

“我没有这么想过。”诺顿说,奥尔菲斯的眼神如同篝火被点亮,但是很快又被雪扑灭,就这样熄灭下去。

  

那个人对他说:“你对那些该死的未来尚有选择的余地,本来就没人能够左右你的想法。但无论如何,至少我看着你长大,如果你能够找到共度余生的人……”

  

“够了!”奥尔菲斯突然打断他,那盏灯跌落在地上,溅起一点新铺在上面的雪。

  

诺顿错愕地抬头看着他,那总是冷静自持的表情有些扭曲,而眼眶如滴血一般的红,“你难道不知道我所爱之人……”

  

他突然猛地停下,如被人掐住了喉咙一般。剩下的声音消失在风里。

  

“算了。”他最后自嘲地说,“天太晚了。”

  

他转身想要离开,连地上的灯都没有拾起。诺顿问他:“……今年你的生日,你还会再来吗?”

  

“……”

  

奥尔菲斯的背影在那盏灯中忽明忽灭。然而他意识到,最可悲的是,他仍然无法拒绝这个人的要求,雪花落在肩上的感觉几乎快将他压垮,最终他也只是轻飘飘地说:“……我会的。”

  

05

  

四月。暴雨。

  

雷声撕开了德罗斯家争吵的帷幕,远方的轮渡声凄迷地蒙在雨中,随着行李箱的落锁,他偏头,那溅开的白瓷碎片狠狠地划过他的手掌,鲜血成了一条冰冷的线,分割开梦境与现实。他的母亲抵着自己的额头,让女仆为他拿来消毒的药水和绷带,在包扎时,奥尔菲斯看着自己手上的那道伤口,尽量平静地问:“为什么是今天?”

  

“我们不会在乡下住一辈子,我想谁都已经受够了这里。现在我们有了往上升的机会,”他的母亲回答道,“奥尔菲斯,我们已经拖得够久了。”

  

“……母亲。为什么会是今天?”他几乎哀求地说。

  

“为什么不能是今天?”奥尔菲斯偏头,那块指示着时间的怀表卧在他父亲的手心里,指针的旋转代表着无可挽回,绅士棍在地上敲打出均匀的声调:“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,难道你还要再去那个森林里做你少时的什么梦?那里不是你该去纪念的地方,听着,我们马上就要走了,到了那里之后,有的是机会来标榜你的生日!就连你那可怜的幻想,他们都会觉得是贵族少年的忧郁。”

  

他的父亲问:“这样有什么不好?”

  

是啊,这样有什么不好。

  

这几乎是人人艳羡的生活,未来的一片坦途,让他根本找不到反驳的理由。

  

雨珠盖住了窗户,几乎绵延成一条线,雷声震动间照亮了几里外的那片森林。也许他应该抛弃自己的所有,就这样冲进雨幕中,然后告诉诺顿,我不会再爱任何人,因为我的心归你所有,将所有选择的权利都递交给他,任由他让自己活着或悲哀的死去。

  

但他没有。他的脚步被粘在原地动弹不得,原来人生没有那敢于拿起剑面对普凯莱特的权利,也没有喝下毒药一饮而尽的勇气。

  

最后他如同木偶般扭过头说道:“……我知道了。父亲。”


他提起行李箱,阔别这座庄园的最后一眼,在车夫的搀扶下走上了离开的旅程。马车的嘶鸣声,盖住了所有天地间的声音。

  

它的方向如此明确,就这样向着轮渡而去,在遮天蔽日的雨中。

  

汽笛声,马蹄声。

  

哒哒,哒哒,曾经落在山岗上,如花朵一般洒落的心动被无情地踏在脚下,丢在身后。

  

奥尔菲斯突然想起一个平常的午后,那时他还不需要面临抉择。只需要熬过那老教授晦涩又艰难的说教,在藏书馆内挑选自己要带的书籍,和窗下的女仆打过招呼后,钻入那片森林。

  

在那片林子的深处,有一丛漂亮的蔷薇花,和一潭极其幽绿的湖水,但那湖水的颜色并不是最令人心驰神往的,只要他拨开那丛蔷薇花,或许还要防备那些尖锐的荆棘,但他已经重复过无数次,早就不会被划破手掌。因此,他只要稍微小心一些就好,在那片落满阳光的蔷薇丛后,能够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人在小憩,他的绿色眼睛胜过了天底下所有的湖水。只要他睁开眼,他就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。奥尔菲斯睁开了眼睛,马车仍然在前进着。

  

……将灵魂交给纸醉金迷的爱欲之都。

  

走吧,别回头。

  

06


熬过了漫长的冬季,诺顿·坎贝尔睁开眼。他的确会在冬天更加困倦,但并没有到需要冬眠的地步,只是永恒的时光里并没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能够消磨时光,因此他只有将自己封存起来,或许是在某个山洞,和昏睡的棕熊一起,或许是沉入湖底,这样就能分辨不出白天黑夜。但是他想起来,自己和一个人类……和奥尔菲斯有过约定,要在四月初等着他。

  

森林里没有记录日期的东西,误入其中的旅人也不会问今天是几月几日。

  

但只要春天到了,那么四月应该也会很快来临了吧?

  

一直到迎春花开放,蔷薇花丛又生起花苞,来到森林里的姑娘挽起了长发,换成洁白的裙子。

  

温度在急剧的升高,连带着太阳都那么炽热。刺眼的阳光落在地上,他用一片很大的树叶将自己的目光遮起来,让自己的思绪漫游在这片林中,最终他没有找到任何属于奥尔菲斯的踪迹。他突然觉得很可笑。

  

人类是由无数个谎言而组成的,那场山火就该把你烧得清醒。你忘了和他们接触的后果吗?醒醒吧,诺顿·坎贝尔。你为什么会觉得会有一个人类和其他人不一样?

  

那个他没有说给奥尔菲斯听的故事,是一段难以忘记的过往。在很多年以前,那时的宗教崇拜如此热烈,又如此的是非不分。被打为巫者的年轻人慌不择路间走入了丛林之中,很快被荆棘绊住了脚。诺顿带着自己无处安放的好心拯救了他,又毫无防备地为他展示了自己的能力。年轻人的目光逐渐变得狂热和炽烈,他苦苦请求诺顿将他送至森林的边缘,又用一封信向教会表明自己并不是异教徒,而是受森林中恶魔的蛊惑,只要烧死这片森林中的邪恶的恶魔,他洁白无瑕的灵魂就能重见天日。

  

他被那怪异的荆棘扣留在原地,直到山火蔓延到森林的尽头。被焚毁的除了他的半张脸,还有那些高喊着惩治恶魔的人。

  

在燃起的火光中,死者的絮语布满了每一片被燃烧殆尽的草叶,从此成了他眼前挥之不去的梦魇。拜他们所赐,他不愿意再向任何一个人露面。然而奥尔菲斯的出现,再次打乱了他的计划。

  

他竟然短暂地享受着那平静的午后,为下一份即将来临的礼物而感到期待。竟然也会因为某个人过分专注的目光而沉默,为他嘴里所吐露的诗句而感到过分的无措。

  

或许孩子的感情曾经纯白,但成年后的奥尔菲斯终究丢下他了。

  

诺顿·坎贝尔。他静默地笑起来。你再次被人类耍了。

  

07

  

习惯单调的人生,重复的四季,如同一段乐曲在八音盒中不断循环,这对诺顿来说再熟悉不过。只不过唯一的区别就是,曾经属于奥尔菲斯的那些都被掩埋在蔷薇花丛后,就像掩盖一段极其平常的过往。

  

十年或者二十年,对于人类来说那么漫长的思念,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瞬间。

  

他早就该意识到,像花草一样脆弱的东西,在它们被作为礼物送出去的那一刻,就脱离了大地的养育,是很快就会枯萎风化后消失在尘土里的,就算能够用他的魔力短暂地存留一瞬间,也不会像他的生命一样永恒存在。只是在他如沧海般广阔的记忆里,有那么一秒是为了谁而停留。

  

为了谁呢?

  

他记得那个人的名字,那个人的声音,那个人在落日的余晖中,为他翻开了一本书。他说那是一本诗集,他说他以后想要做小说家,记录谁的故事。

  

也许那真是个蹩脚的诗人,才让他为他的诗句而驻足。

  

春风又再次吹过了山岗,漫山遍野的鲜花如同谁遗落的爱恋。他的记忆都有些模糊了。毕竟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,爱与恨都不再鲜明。而他还要继续在这片森林里,重复着早已经烂熟于心的任务。他真的有些无奈了,毕竟时间都已经过去这么久,怎么还会有孩子在这里迷路?难道现在的大人依旧没有教导他们不要乱跑吗?他将那个棕发的孩子搂在怀中,却感觉到他偷偷睁开了双眼。

  

“精灵先生。”那孩子叫他。

  

这声称呼如同生锈的锚抛进大海里,沉没在一望无尽的月光下。诺顿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。男孩约莫有十四五岁的年纪,并不如当年的奥尔菲斯一般年幼……啊,尘封的记忆竟然如此的清晰,他几乎在那一瞬间反应过来,原来那个诗人叫奥尔菲斯。

  

那个孩子说:“果然没错。父亲告诉我,只要装睡就可以看见精灵先生了。”

  

他们对视了一眼,那男孩眼里满是狡黠。此时他就算再迟钝也该意识到,这孩子是故意的,于是他们在那丛蔷薇前交谈。

  

“我的父亲是奥尔菲斯·德罗斯。”男孩说,他怀中紧紧抱着的书本露出一角,看起来那是一本被人翻阅过无数次的手稿,“他总是和我谈起他小时候居住的村庄,提起这片森林。他说他已经羞愧于再回到这个地方,也不敢再和你见一面,这些年来他总是愧对自己的懦弱。不过,他希望我能来和你再说上几句话。父亲告诉我……我一定能认出你的,因为你的眼睛比世界上所有的宝石都要漂亮。”


男孩眨了眨眼,“他还说也许我的长相能让你心软一点呢。”


诺顿被他这句诚实的话逗笑了,他似乎能想象到奥尔菲斯的口气。原来他离开了这片地方,如所有人希望的那样生儿育女,走上了那条再平静不过的路。


像是一个故事写到了终局,诺顿也算翻阅完了他的一生。只是为何他心底的涟漪依旧被拨动,他也无从得知。


“那么这是什么?”诺顿指了指那本书。


“这是父亲托我带给你的手稿。”男孩将书递给他,“顺便一提,他现在也是远近闻名的大作家呢,只是这本书不经你同意的话,他一直不敢发行。”


诺顿接了过来,封面是漂亮又熟悉的花体字:《牧羊人之歌》。



从前,在一片村庄后那辽远的山坡上,有一个放羊的青年。他一无所有,却拥有着吟游诗人的梦,他总是在日出歌唱,在深夜歌唱。他写下自己的生活或者羊群,歌颂每一次日出与月落。


终于,牧羊人的歌声惊动了丛林中的神明。他对这有着湖绿色双眼的神一见钟情,在坠入了爱河之后,他又不分昼夜的歌唱自己的爱。


神明问他,你为什么日月不分的歌唱?


牧羊人说,是为了让您看到我爱恋的心。


神明说,可是,可怜的小伙,我并不能离开这片地方!


牧羊人说,那么没有关系,就让我为你停留吧。


那么你的羊群呢?神明看着远处云朵般雪白的羊群。如果没有牧羊人的存在,它们会慌不择路。


但这世界上不会再有一种理由,让我和您分开了。牧羊人说,除非是我的诗句不够动听,是我爱您的心不够热烈。


神明又说,可是你并没有我这样永恒的生命啊!


那也没有任何关系。牧羊人说。只要我的心为您而停留的这一瞬间被您铭记,我就能够充满幸福的死去。


他们很快陷入热恋之中,然而牧羊人发现神明总是在暗自神伤。他问神明为什么忧虑?神明说,我永远地被困在这片地方,我想要自由。


牧羊人翻阅了所有的资料,最后终于找到了方法。


他在晨曦与月色中吟唱了四十九首诗歌,将自己的血液洒落在雪白的羊群之上,一直到牧羊人的鲜血流干,被永生眷顾的神明终于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。


他拥着牧羊人冰冷的尸体哭泣。原来这世上的爱都是为了牵绊住我的脚步,唯有你的爱是想要给我自由。



下雨了吗?诺顿发现纸面上出现一点又一点的水渍,他茫然地抬起头来看着天空,但那天上除了缀上一些羊群以外,还是那么湛蓝,连日光都是那么刺眼。他有些疑惑地抹了抹自己的眼眶,原来是有泪水从当中滑落。真是稀奇,他从来不知道流泪是什么感觉。


感情的迟钝是一把不锋利的刀,他意识到现实总是如此无奈。


原来泪水是这样,像是流水一般绵延不绝的酸涩,和那该死的记忆一起涌入脑海之中。他怎么会在为这个人而哭泣呢!


可是,他捂着自己那双翠绿色的眼睛,泪水在从指缝中不断地滚落。永生的神第一次尝到了眼泪的滋味,那种咸涩的味道就如同他最讨厌的雨天。


柔软的草茎拂过他的手腕,奥尔菲斯曾经为他留下那本《飞鸟集》。


诗中说,尘世上那些爱我的人,用尽方法拉住我。


你的爱就不是那样,你的爱比他们的伟大得多,你让我自由。


08


听从父母的安排,像被装进一个天生融合于他的棺材,走入一段平和的,不会有任何颠簸的平静人生。现实从此成为桎梏他的枷锁,他尝试过走出去,回到从前的那片天地之中,也许在他的内心里仍然有着明确的疯狂,希望在那一场春雨中溺死于温柔的湖底,但是后来终究被他埋藏在镜子之中。


雨水一样滴落,那是一场永恒的潮湿。


奥尔菲斯从未曾预料到,那雪地中差点宣之于口的仓皇,竟然成为这小说的最后落笔,愧疚总会在夜晚如潮水淹没他,看来人在夜里没有那么多缺憾,是不能安然入睡的。往事如同一道鲜血淋漓的伤疤横亘心头,撕开来就是红线,一直流淌回到心脏。


父母辞世于纸醉金迷那金碧辉煌的时光里,这茫然的重担突然降临他身。于是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思念被压的越来越薄,十八岁时身边人总说,爱一个人进入婚姻还早。而后来他发现,名誉也需要一个颇有名望女子的支持。


在二十五岁那年放下过往,和一个贵族女子结婚。她说我不爱你,我心中早有情人。


他说,你为何不同他远走高飞?


女子垂泪,她从不缺乏勇气,但爱人却早已经奔赴天堂。在教堂站立的那尊慈爱雕像之下,奥尔菲斯突然感受到一种莫大的荒唐,炫目的阳光落在白玫瑰之上,他在晃眼间看见了蔷薇花丛后的那双绿眼睛。然后眨了眨眼,事实说,你是否愿意和你的妻子共度余生?


幸好这位女子并不爱他。奥尔菲斯为她带上戒指,昂贵的钻石闪烁着光芒,却并不比草环珍贵多少。


三十岁时妻子说,我们需要一个继承者。他想了想,终究没有说什么。孩子是个棕色头发的青年,他的妻子并不是绿眼睛,奥尔菲斯又一次感叹于命运也对他颇有垂怜,幸好他的妻子并不是绿眼睛。


人总是会在无数个瞬间回忆起过去,四十岁,五十岁,六十岁。他这次真的看见了他,奥尔菲斯想,这次他终于要回归天堂。闭上双眼之前他想起自己登上渡轮时,一声远方的汽笛惊动渡鸦,自由的鸟儿自己选择了方向。


……他终于成为了能够选择的渡鸦。


奥尔菲斯·德罗斯先生在丧钟敲响后与世长辞,他的绝笔著作《牧羊人之歌》一经问世,就得到了众多读者的支持。


有人说他是悼念亡妻的深情,也有人说他是写给不知名的另一位伴侣。对此,奥尔菲斯·德罗斯唯一的孩子并没有任何回答,并且表示他的父母感情一直都很稳定,没有发生过意外。


德罗斯先生在年老时曾经走失过一次,那时他已经是阿尔兹海默症晚期。由于仆人的看管失误,他溜进了德罗斯庄园后那片森林之中,夜晚的寻找带来了诸多不便,但最后找到德罗斯先生时,他正站在森林的一片空地上,嘴里说着“记错了”“不是这里”。我们猜测是因为德罗斯先生少时居住的村庄也有一片森林,毕竟他曾在回忆录中写道,“我经常会在闲暇时间前往那片森林,那里是我少时的秘密花园,几乎大半时光我都在那里度过,在林中我总是会忘记白天黑夜。”


因此,他才会弄混记忆与现实。


奥尔菲斯·德罗斯逝世于一个平静的午后,在德罗斯少爷能够接管家中的任务以后,他时常爱在阳台上晒太阳,或者在书台上伏案写那些回忆录,德罗斯少爷知道自己的父亲有这样的习惯,因此也没有打扰他。时间带给他的忧郁在岁月的磋磨下逐渐变得平滑,唯有那些记忆写成了一卷又一卷的长文。


春风遍布草野,院子里的蔷薇花被吹的飘摇,似乎一切都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。


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常的日子里,奥尔菲斯·德罗斯躺在他最常用的那张椅子上,对着最后一卷手稿,永远地闭上了双眼。


阳光透过打开的窗户洒落在书桌上,在他的手边,一串被编好的鲜花手链,静静地躺在那里,如同一束温柔的注视。


牧羊人说,请不要哭泣,如果可以,我将用我的生命爱你。

评论(13)
热度(311)
  1. 共3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鬼的投河自尽 | Powered by LOFTER